年以来,庐江县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乡村村庄亮化、乡村旅游提升、村庄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助力“乡村振兴”。
助推乡村振兴,要扎紧制度笼子。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印发《关于转发合肥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相关文件的通知》。针对标后履约实践中招投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印发《关于纠正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和规范标后履约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扎紧制度笼子,为民生项目标后履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助推乡村振兴,要发挥监管职能。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巡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年已对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其中,对盛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整改、乐桥镇大化下街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泥河镇竹园中心村村庄亮化等20个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检查、巡查,深入开展标后履约监管。
助推乡村振兴,要夯实法律保障。对反映问题较多的民生项目,召开约谈会议,逐条研究,制定措施。年以来,组织对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马槽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庐江县罗河镇年美丽乡镇整治补充等8个民生环保项目进行约谈。对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对履约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及时作出不良信用处理,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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