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合肥打工,回来听我姐姐说一件事。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让我想着想着就有点生气。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姐姐家里在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上,有5间老房子。共同拥有的,包括我姐姐,大娘,还有奶奶。房子正好在四字路口边上,镇上要拆迁搞绿化。社区干部做的实在太过分,偷偷把钱给我奶奶和大娘那边,打到他们卡上,也没通过我姐姐这边。社区干部过来叫推土机,直接把5间房子推倒了。过后我姐姐钱无分文,有理没地方讲。社区不管也不问,都在装糊涂,这样实在不应该。听说社区干部,给奶奶和大娘,20多万元拆迁费。大娘这边先就不说了,奶奶作为长辈都是儿女,一碗水要端平。这事做的太过了也不好,长辈也不能过分。同样是儿媳妇,我姐夫和大爷都去世。说实在的都不容易,为什么那么偏心,一碗水不端平。
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房屋强制拆迁图一我姐姐家小的是姑娘才十岁,现在还不大懂事。大的是男孩,是在上大学。如果就这样不了了之,以后还在镇上什么做人,别人又会什么说。一是没把我姐姐当回事,二是看不起娘家人,三是知法犯法。什么叫干部,干部就是有能力不欺软怕硬,该得罪人就得罪人。而不是拿着党的权力,欺负可怜之人。一个没有丈夫的女人,两个孩子上学,这压力是何其的大。一年基本上挣不到什么钱,政府社区干部良心何在,又如何入的党,又什么对得起党的信任。有时候钱不是最终目的,公道在于人心,什么事情要有个头尾。这样算什么事情,奶奶和大娘钱拿到手,说不会给一分给我姐姐。社区干部又偷偷把钱打到奶奶和大娘卡上。拆房子也是没通过我姐姐,强制执行也不问后果。社区干部想什么搞就什么搞,这中间是有其它原因的。
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房屋强制拆迁图二镇政府要搞绿化,要社区去办。但社区做事太绝,这五间房屋是共同财产。社区故意这样做,为了节省一些钱。多把一点钱给大娘和奶奶,而且没拆房子之前就打到卡上。大娘和奶奶也很配合,以为占了大便宜。实际上我姐姐家老房子,和大娘奶奶,共同拥有的五间房子。在镇上黄金地段,除了镇上中心街道有四叉路口,这个地段车子也特别多。社区干部给大娘和奶奶二十几万,其实这个价格拆迁赔偿费很少。而大娘和奶奶哪边,以为占大便宜了,都不敢说话了。隐瞒一切风声把关的很紧,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有人知道说出来了,也打听了一些消息。所有的钱大娘和奶奶,已经在镇上财政所把取出来了,另外又存在镇上其它银行。社区干部办事很用心,也很有主意,但是走的路线不正确是斜道。当官不为老百姓办事,利用这种手段拆迁,少赔赔偿费。而且三家钱拆迁赔偿费,二十几万其实不多,而给两家感觉又不少。
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房屋强制拆迁图三昨天我打电话给,合肥市政府那边,是市民热线。把这件事一五一十的,反应给市政府领导。市政府领导接完电话后,跟我说要不要回访,我说肯定要的。时间是从昨天中午打到市民热线,到今天中午已经到镇上信访办了。这速度还是挺快的,要相信政府,一切交给党按法律办事。赔偿多少就多少。对于那些个别不作为当官的,我也觉得有些遗憾。希望他们能拿党的钱,同时也要为民办事。我个人觉得做人要分好坏,办事要有规矩,坏人不要去搭理,做事只要本分。真的不要抢,是自己的也不会让。当干部的要公正,做人也要知足。不要为了钱不分亲戚朋友,六亲不认,闹死不合的,没有意思。
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强制拆迁图四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关键是做人要厚道,不要太霸道。有的人就是倚老卖老,这样反倒不好。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奖罚分明才能公平公正。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刑法的制定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太严格就会不利于实施,松懈就会遭到忽视。法的原则是有过必罚,通过道德感化说服教育,解决不了的就要给予惩罚。不要一味用柔,法律无情不管是谁,只要犯了法就没必要讲情。当官是好事,为百姓谋利是大事,按法律办事,评良心做人。希望我姐姐房屋赔偿事情,上面政府已重视此事,下面政府公正处理,良心去办事。我已很迫切早日有结果,还我姐姐一个公道。我相信党,也相信政府,我有美好希望和期待,一个好的结果和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