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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庐城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自主招生”的原则。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县幼儿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各幼儿园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主招生。
2.坚持“就近择园、免试入园”的原则。适龄幼儿根据居住地就近择园。各幼儿园规范招生流程,免试入园。
3.坚持“划分区域、阳光招生”的原则。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布点现状,合理划分现有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推行阳光招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对象
1.小班: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年9月1日前年满4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年9月1日前年满5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各园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生区域
1.环碧幼儿园:周瑜大道与文明路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湾路,沿西门湾路向北过桑园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环碧新村、皖江家园、隆泰广场、老县政府、中心城37-46栋、景色家园、绣溪园、皖中大市场A区等)。
2.翰林苑幼儿园:文明路与内环北路交口,沿文明路向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东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文明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竹桂园、翰林苑、天晨家园、鲍井花园、幸福家园等)。
3.翰林苑幼儿园博艺分园:庐巢路与内环东路交口,沿内环东路向西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西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至庐白路,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惠民小区、鲍井新村、书香门第、观音桥广场等)。
4.滨河幼儿园、东方都市幼儿园(联合招生):周瑜大道与庐巢路交口,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北至与庐巢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都、朝阳花园、滨河家园、时代家园、银河湾小区、粮运大厦、绿野花园、明珠宾馆、东方都市、爱庐公园、庐江大剧院、庐江图书馆、万家四季城等)。
5.碧桂园幼儿园、钻石湾幼儿园(联合招生):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沿双石路向西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碧桂园钻石湾、新庐国际、庐江中学、庐江体育馆、朱墩菜市场及周边、朱墩安置房、庐江壹号等)。
6.恒大幼儿园:内环东路与泥河路交口,沿泥河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与泥河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恒大悦龙台、晨光家园、江山御府、湖山壹品、南河家园、东郡名城、世纪华府、东方水岸等)。
7.幸福幼儿园:合铜路与周瑜大道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郭河路,沿郭河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幸福世家、玉兰庭、逸景园、沁春园、金港湾、春天家园等)。
8.和顺幼儿园:合铜路与文昌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五里南路与文昌路交口西南角长塘家园安置小区(主要住宅小区:和顺新天地、汇德公馆、安德利广场、祥和家园、杨塘家园、平塘家园、长塘家园、世纪锦都、天润公馆等)。
9.晨曦幼儿园:五里南路以西、周瑜大道以南、望湖路以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桃园雅居、青春家园、青陶景苑、城西新村安置房一期和二期、美的城、城西碧桂园、湖畔樾山、移湖家园、学府嘉苑等)。
10.桂花苑幼儿园:西城桂花苑小区以及周边厂区、住宅等附近区域。
11.磙桥幼儿园:望湖路与黄山南路交口,沿黄山南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东至邓湖南路,沿邓湖南路向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向西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向北与黄山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亿丰建材城、磙桥家园等)。
12.阳光壹号幼儿园:文昌路与黄山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桑园街,沿桑园街向南过西门湾路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西至黄山南路,沿黄山南路向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阳光花园、绣溪豪庭、康居苑、育才花园、中心城1-36栋、秀水亭、马园安置房、文元学府、缤纷南郡、水西门、阳光壹号院、阳光水岸、众发世纪城、洗塘新村、白岗景苑等)。
13.望湖城幼儿园:内环北路以北,合铜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臻园雅筑、春天华庭、望湖城、滟澜山、幸福大街、怡和园等)。
14.县中心幼儿园:招收县中心幼儿园周边区域的幼儿、庐城城区未划分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的幼儿,以及符合其他城区公办园招生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幼儿。
四、招生条件
(一)城区户籍(或房产)居民子女入园
1.户籍。适龄幼儿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户主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车库等)标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区域范围内,且不动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商业门面房产权证可以作为入园依据。
3.城区未安置拆迁户或公租房住户子女入园。到安置房(或公租房)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
(二)其他人员子女入园
1.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园。执行县政府《关于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庐政办〔〕号)文件。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比照执行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的原则,依据务工、经商和居住地点,到招生区域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有关说明
1.适龄幼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幼儿同等享受入园政策。
⑴适龄幼儿父母中一方户籍或房产在庐城,本人在城区实际居住;
⑵父母离异的适龄幼儿,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含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在庐城,并实际居住。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并按照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无城区房产和户籍的,根据租住地就近安排,但须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
⑴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6号)文件执行。
⑵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执行。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64号)文件执行。
⑷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报名材料
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入园体检报告单(报名时若未能及时提供,入园时补交)外,还需以下相关材料。
1.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户口簿;城区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商业门面房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2.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城区无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
3.公租房住户子女:户口簿、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公租房合同。
4.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劳动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提供营业执照替代劳动合同)等,所在企业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务工人员:户口簿、务工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务工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2)经商人员: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经商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六、招生方式
1.幼儿园面向社会现场登记报名,分批次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当两个园招生区域相同时,实行联合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幼儿园报名。若未被录取,且另外一个幼儿园同批次未招满时,可参与另外一个幼儿园招生,按批次录取。
七、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庐江教育、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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