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据传,浙江女网红项思醒的未婚夫是富二代,未婚夫起先给了一百万的定金,而据悉彩礼钱一共高达万。但旋即又因前男友张科峰爆料其脚踩几只船,彩礼的退还又成了风口浪尖的焦点问题。这个爆炸性新闻将天价彩礼再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本文将以彩礼的起源及嬗变为起点,讨论天价彩礼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
彩礼的渊源及嬗变
我国自西周时期,就确立了婚姻缔结的制度,称为“六礼”。“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的“纳征(又称为纳币)”就是今天的“彩礼”最早的称谓。此习俗一直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没有太大的变动。新中国成立后,买卖婚姻和借婚姻勒索财物被立法所禁止,整个社会都倡导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人们的理念也发生了一定改变,大家都认识到婚姻不是金钱交易,而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法律否认了婚约的效力,但彩礼制度作为一项习俗却顽强的生存了下来,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生命力更旺盛。彩礼从古代到现在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演化。#天价彩礼该不该废除#
1、奴隶制到封建社会的彩礼
从历史记载来看,西周时期就有了彩礼,通常为布帛和鹿皮等用品。到了汉代,随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就演变为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隋唐时期则严格依照身份和社会地位来确定彩礼的质量和数量。明清和民国时期主要以金银首饰及银子、酒、衣物等为主。
2、现代社会的彩礼
20世纪50年代,流行的是“四个一工程”。男方结婚前须准备一张双人床、一只热水瓶、一个脸盆、一个痰盂。现在看来即使是反对彩礼的人,也觉得太寒酸了点吧。20世纪60年代,就变为“三十六条腿”了。是那三十六条腿呢?其实就是当时标配的一套家具,包括“方桌一张,椅子四把,双人床一张,大衣柜一个,写字台一张,饭橱一个”,加起来正好是三十六条腿。到了70年代,“三转一响”应运而生,即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及手表。当时的标准牌缝纫机、上海牌手表、飞鸽自行车、永久自行车那都是抢手货。进入80年代,新的“四大件”(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开始领衔潮流。
3、当今社会的彩礼
20世纪90年代后,彩礼逐渐开始有了质的变化。货币取代物品成为了彩礼的主要形式,由几千元到万元,到现在的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什么“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的口头禅就是现实写照。还有一些段子,则表达了男方对于天价彩礼的极度不满。比如:农村到处是穷汉,讨个媳妇真困难,如今彩礼七八万,其他费用还不算。倾家荡产全花完,拉下饥荒谁来还?父母围着农田转,提起儿媳心就颤。辛苦一年不过万,只够买对金耳环。没房没车靠边站,呲牙咧嘴还免谈。见面就提彩礼钱,礼金不到是白谈,来来去去都是钱,要这要那没个完!
天价彩礼蕴藏的巨大风险
1、造成严重的代际“剥削”,引发家庭矛盾
现状是越穷的地方彩礼要得越多,而贫困地方的普通家庭要给儿子准备彩礼,往往需要整个家庭近10年左右的收入。婚前女方狮子大开口,男方敢怒不敢言,只能委曲求全。而未婚青年自己一般是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所以只能依靠父母的积累,大部分父母为了给儿子晚婚,还要求爷爷告奶奶四处去举债,最终婚是结了,可家里已是债台高筑了。天价彩礼不但给男方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还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公公婆婆往往会把不满情绪转移到儿媳身上,从而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是离婚。即使勉强过日子,也出现很多亲家因为彩礼而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
2、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冲击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需要”。消费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消费需求的增加将刺激生产。没有了消费,生产将失去动力。青年都把五彩斑斓的梦想化作了一套水泥钢筋的住房,形成了房地产业火爆而其他行业都在逐渐萎缩的现状。同时,由于父母的负债导致消费性生活支出大大减少,而子女则因为要还按揭款而透支了未来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发展机会。
3、彩礼纠纷引发的血案不断
因为当今彩礼所具有的巨额性特征,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不是一笔小数字。所以一旦离婚或者分手,彩礼纠纷就会随之而来。除了诉讼之外,还有一些因为谈不拢而直接诉诸暴力从而导致惨案发生的,枚不胜举。下面举几个例子。
A、年8月24日,庐江县汤池镇桂岗村一家五口惨遭杀害,死者系村民张某柱之妻及四个女儿。后嫌疑人华某被抓获。他为什么要下此毒手呢?就是因为退还彩礼时和张家人发生纠纷,华某一怒之下,连杀未婚妻及其母亲和3个姐妹,酿下了惨案。
B、年2月16日兰某带着在外打工同居的韦某韩和女儿回家,后因彩礼问题遭女方父母反对,韦某韩回了娘家。期间,兰某与韦某韩及其家人多次协商未果,心生怨恨。年2月27日晚,兰某酒后持单刃尖刀前往韦某韩家,最终造成一人受伤两人死亡的后果。
C、年2月,徐某与被害人叶某经人介绍相亲,徐某家为订婚花费费用共计约44万元(包括彩礼22.8万)。订婚后,徐某常住叶家。徐某多次提出要与叶某发生性关系,均遭拒绝。后因叶某没有理睬他。徐某觉得很没面子,拿起菜刀朝侧躺在床上的叶某多个部位连砍数十刀,致使叶某当场死亡。试问,如果没有给这么多彩礼,徐某能理直气壮地常住叶家吗?
当然,凶手自然有自身性格及认知的重大缺陷,为惨案的发生助力的恰恰是彩礼。
彩礼应当废除吗?
1、彩礼纠纷的法律处理
已经给付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有纠纷,可以斟酌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符合的就可以要求退还。但返还彩礼的前提是未结婚或共同生活,结婚的必须离婚才能主张。
2、国家对于天价彩礼的态度
社会上呼吁废除彩礼的声音越来越大,而国家似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年5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意见》强调要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但这份文件只能起到引导的作用,并不具有强制性。
3、彩礼废除与否的争议
反对者认为,彩礼是女人及其家人需要的一种财产上的安全感,如果男方连这个都做不到,那还有谁敢结婚呢?男方如果零成本结婚,那就更加不珍惜婚姻,会出现动辄离婚的负面影响。
支持者认为,之所以彩礼芝麻开花节节高,就是因为官方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现在提倡男女平等,而婚姻既然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彩礼的重负就不能由男方来单独背负。所以,官方还应加大力度,直接明令禁止彩礼才对。
中间派认为,彩礼是一种沿袭了几千年的民俗,不宜用法律的手段强制来废除,最好就是通过宣传和倡导,来逐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最终将彩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好。
结语
笔者以为,彩礼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将其纳入法律框架内进行规制并非易事。但随着彩礼引发的纠纷及恶性事件逐渐增多,彩礼制度的法律化已经无可避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晰权利义务,更有效地定分止争,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风气的返璞归真大有必要。高手在民间,对于彩礼,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