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日前,庐江县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公安、民政及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35个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县未保委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据了解,庐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拟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部门间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情况统计调查,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
下一步,该县将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切实发挥县未保委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协力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4726.html